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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,立法者生活常识面临考验

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》中有一项规定:“40公斤以上、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,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,划入机动车范畴。”这意味着,如果明年采取国标,骑电动车可能要经过考驾照、挂牌照、买保险等过程。 试想一下,时速20公里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与汽车同行,那情景将会是何等壮观?这样的规定是否充分地听取了民意并进行论证且不去管,但比起诸如“馒头必须是圆的”之类的规定似乎还不像后者那样让地球人笑掉大牙的滑稽。聊此一记,以观后效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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